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父母双方在抚养权争夺中所有的条件都有考虑,法官会综合评估哪一方更适合直接抚养孩子
孩子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法律规定必须征求孩子的意见,实践中,对这个年龄要求有降低的趋势
黄律师在接收王某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王某要求抚养女儿是有法律依据的,王某已经无法再生育子女,在情感上,比邓某更迫切需要女儿在身边。在其它条件(经济条件、成长环境等)相关无几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判决由王某抚养女儿。
黄宗平律师接案后,向李某了解了案情,询问了其是否有和好的可能,李某表示要求离婚,一定要争取儿子的抚养权。王某(男)态度强硬,表示双方再无和好可能,男方收入高,儿子抚养权上绝不相让。在对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法律的宗旨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解决的。日前孩子还未满3岁,王某是公司高管,高收入,但是经营全国出差,对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根本无暇顾及,黄宗平律师在庭审中列举了大量的事实证明王××随其母李某生活对其身心健康等方面更为有利。最终法庭判决抚养权归李某。李某对陈律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黄宗平律师,首席律师,执业15年,一直专注于婚姻家事业务的研究和实践,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专家律师、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专家律师、为老(北京)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忠厚传家办公室法律顾问。服务多家公司,及公司股东,高管等高净值人士,擅长运用法律、心理、财富管理等工具解决疑难问题。黄律师接受过多家媒体的采访,案件曾被《中国法院网》、《华夏时报》、《北京晨报》等多家媒体关注和报道。办理案件标的最高达人民币壹点贰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