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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孩子抚养权原因
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
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 迫使对方让步
律师解答
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如:(1)对方有其他子女;
(2)对方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赌博、吸毒等恶习;
(3)对方有恶疾 对方正在服刑有犯罪记录;
(4)对方与孩子不存在血缘关系;
(5)对方下落不明,经济条件、身体素质、居住环境差。
孩子的年龄对抚养权判决有什么影响?

2周以内的孩子,女方占优势

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10周岁的孩子情况特别复杂

父母双方在抚养权争夺中所有的条件都有考虑,法官会综合评估哪一方更适合直接抚养孩子

10周岁(北京是6周岁)以上可征求孩子的意见

孩子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法律规定必须征求孩子的意见,实践中,对这个年龄要求有降低的趋势

离婚案例分析
一方已做绝育手术,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得到优先考虑
女方王某与男方邓某结婚后生育女儿邓小某,现年3周岁。生育子女后,经两人商量决定,王某去作了绝育手术。后王某与邓某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对女儿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双方都想要小孩,且协商不成。王某委托律师,要求判决离婚,抚养女儿,由邓某按月支付抚养费。 点击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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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在接收王某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王某要求抚养女儿是有法律依据的,王某已经无法再生育子女,在情感上,比邓某更迫切需要女儿在身边。在其它条件(经济条件、成长环境等)相关无几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判决由王某抚养女儿。

男方公司高管收入高,女方取得抚养权
李某(女)与王某(男)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王××(2015年8月出生),双方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不和,经常发生争吵,于2016年1月份开始分居,感情已经破裂。王某于2018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李某委托黄宗平律师代为诉讼。 点击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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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平律师接案后,向李某了解了案情,询问了其是否有和好的可能,李某表示要求离婚,一定要争取儿子的抚养权。王某(男)态度强硬,表示双方再无和好可能,男方收入高,儿子抚养权上绝不相让。在对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法律的宗旨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解决的。日前孩子还未满3岁,王某是公司高管,高收入,但是经营全国出差,对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根本无暇顾及,黄宗平律师在庭审中列举了大量的事实证明王××随其母李某生活对其身心健康等方面更为有利。最终法庭判决抚养权归李某。李某对陈律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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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平律师

黄宗平律师,首席律师,执业15年,一直专注于婚姻家事业务的研究和实践,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专家律师、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专家律师、为老(北京)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忠厚传家办公室法律顾问。服务多家公司,及公司股东,高管等高净值人士,擅长运用法律、心理、财富管理等工具解决疑难问题。黄律师接受过多家媒体的采访,案件曾被《中国法院网》、《华夏时报》、《北京晨报》等多家媒体关注和报道。办理案件标的最高达人民币壹点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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